河北滦南县拒执案以审计结果搪塞受害人何时休?
2021-01-20 18: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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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唐山市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通过改革强化了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但中际联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公司)公然挑战法律权威,明目张胆的要求工程发包方滦南交通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滦南交通公司)将5000万元工程款支付给无任何关联的第三方,致使法院判决的14起民事案件得不到执行,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9年滦南交通公司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为目的将1.6亿多元支付给中际公司或指定的账户。这起承包方与发包方相互勾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滦南县居然以正在审计为由搪塞受害人,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自2017年1月25日拖延至今,造成农民工劳而无获,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长达四年。

    2010年中际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修建滦海公路期间与14名个人及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或《借款合同》。中际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被诉至法院,工程承包方中际公司与发包方滦南公司相互配合拒不执行14起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标的款为8000多万元,唐山市中级法院受理后立即向工程发包方滦南交通公司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中际公司在滦南交通公司的债权予以冻结。2017年1月25日中际公司委托滦南交通公司将5000万元工程款汇入无任何关联的六个账户内,委托书是这样写的:“鉴于我司各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特委托贵方将我司滦海公路应收工程款5000万元直接汇入如下我司应付欠款账户。”据统计,自2016年至2019年滦南交通公司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为目的将1.6亿多元支付给中际公司或指定的账户。最终造成法院的判决裁定成为一纸空文,申请执行人不但未得到执行款项还搭上100多万元的诉讼费和代理费。申请执行人含着热泪说:“不起诉时还能少给点工程款,起诉后再也没人给钱了。”申请执行人荣昌明因680多万元材料款得不到执行,所经营的企业倒闭。申请执行人吕会刚说:“我一家7口,三个孩子需要抚养,母亲二级残疾,父亲是带病还乡军人,欠我460多万元工程款执行不了,家里的日子实在没法过了。”因14起案件的工程款内含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每逢节假日大批农民工到雇主家索要工资。

    综上所述,中际公司和滦南交通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根据《刑法》第313条追究刑事责任。但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滦南执行大队和滦南公安局之间缺乏相互配合,协调联动机制,导致近四年时间里案件居然没有处理结果。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衡量一切得失的标准。”春节将至,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想农民工之所想,急农民工之所急,让辛勤的农民工早日得到应得到的报酬,众所周知,拒执罪的特征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本案中际公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先后将1.6亿元的工程款打入无关联的第三方账户内,中际联发非法转移财产有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银行转账记录,还有中际联发出具的《委托书》、《收款凭证》为证(证据附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滦南县以审计为由推脱,自2020年10月份以来针对受害人的催问,滦南县先后以十月末出审计结果、十一月能出审计结果、十二月能出审计结果……来搪塞受害人,至今审计结果仍遥不可及,不知要审计到何年何月?目前犯罪嫌疑人已逍遥法外近四年,应立即将犯罪嫌疑绳之以法。(魏民)








(转自: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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