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上市首日:股价坐“过山车”,频繁被罚引关注
2022-12-12 1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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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头部民营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成功登陆港交所,成为国内第十家上市保险集团。

首日上市表现来看,阳光保险股价有如“坐过山车”。9日早盘,阳光保险以5.83港元平开低走,开盘五分钟跌幅3.09%,随后跌幅一度扩大至逾5%。不过,在当日收盘前的不到十多分钟内,阳光保险股价又从跌幅5%处迅速回弹。截至当日收盘,阳光保险报收5.83港元/股,振幅5.49%,换手率0.52%,总市值约670亿港元。

十天前,阳光保险曾公告表示,公司拟发售11.5亿股H股,每股发售价格预计在5.83~6.45港元之间,对应募资额约在67亿~74亿港元。12月8日,阳光保险公布发售价及分配结果显示,阳光保险最终发售价为每股5.83港元。这也意味着,阳光保险最终发售价为此前定价的最低水平。

对此,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记者表示,虽然募资额和最终发行价都不高,但由于在发行市场没有强劲的竞争标的,此时上市,对目前的阳光保险来说更有助于发行目标的实现。

针对后续提振股价的措施等问题,12月9日,记者也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阳光保险投资者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可关注公告了解相关信息。

总资产达4700亿

由于国内上市险企较少,加之已有多年未新增上市险企,此番阳光保险上市也备受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7月,阳光财险获批成立,随后于两年内公司实现盈利。2007年6月,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同年12月阳光人寿获批成立。2008年1月,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拿下国内第七家保险集团牌照,并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

受益于中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阳光保险规模也逐渐壮大。数据显示,2007年-2021年,阳光保险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从41.53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013.71亿元,资产规模则由111.46亿元一路增长至2021年末的4416.23亿元。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共有13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阳光保险即为其一。

今年上半年,阳光保险的总保费收入及归母净利分别为629.52亿元及17.27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资产总额为4736.37亿元。2019年、2020年、2021年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阳光保险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10.6%、10.3%及6.1%(年化)。

招股书也显示,目前,阳光保险主要包括人身险业务和财产险业务。不过,近年来,作为阳光保险起家业务的财险增长较为缓慢,保费收入占比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相反,人身险业务已经贡献了集团六成以上保费收入。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前六月,阳光保险的人身险业务分别实现总保费收入481.18亿元、551.04亿元、608.26亿元、420.58亿元,占公司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7%、59.5%、59.8%、66.8%。同期,公司财产险业务分别实现总保费收入397.89亿元、374.65亿元、409.33亿元、208.94亿元,占公司总保费收入的45.3%、40.5%、40.2%、33.2%。

近四年被罚238次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阳光保险的上市,公司合规问题也引发关注。

记者留意到,于2019年、2020年、2021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直至2022年11月18日,由于违反中国法律法规,阳光保险面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税总局及其他监管机构施加的238项行政处罚,被处以罚款的总金额分别约为1004万元、1048万元、1870万元、286万元及223万元。这也意味着,阳光保险近四年被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处以罚款共计约4430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银保监会及其地方分支机构处以172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约3355万元。主要包括财务、业务数据差错或未遵守会计政策,业务经营数据错误报送,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等方面的违规。

而在该等处罚中,不仅阳光信保被中国银保监会地方分支机构责令自2021年9月起计一年内暂停接受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阳光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也被中国银保监会地方分支机构责令一年内暂停受理银行保险渠道的新业务,原因是少数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违反保险合同,向保单持有人作出不符合规定的利润承诺。

与此同时,阳光保险还被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以15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约757万元。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相应处理等方面的违规。此外,还涉及税务部门处以34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约53万元。其他监管机构处以17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约266万元。

而就在12月5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显示,因团险业务存在多项违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下称“阳光人寿青岛分公司”)被处以警告处分,并处罚款2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份,阳光人寿青岛分公司曾因团险业务操作不规范被中国银保监会点名。

图源:青岛监管局官网

此外,阳光保险在招股书中也提到,由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复杂性,以及各地政策执行标准各异,集团还可能面临被有关监管机构追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12月9日,记者多次拨打阳光保险官网电话,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来源:北京时间财经 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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